2008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通知
鲁人办发[2008] 92号
各市人事局、建委(建设局、规划局),省直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,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,现将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、房地产估价师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
上述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,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,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予补报。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、网址及时通知考生。
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上报报名数据库的时间为:房地产估价师、房地产经纪人在8月20日之前,注册城市规划师在9月30日之前。
二、考试时间
上述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。
三、有关事项和要求
(一)为加强考后数据统计分析,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,2008年资格考试全面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。请考生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、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,下载《资格考试报名表》,经单位核实并签字、盖章后,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、确认手续。
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:
1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;
2、单位盖章后的《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一式两份);
3、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4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(二)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依据新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,考试科目名称不变。《城市规划实务》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,考生须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。报名时须提醒考生: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(专用答题卡首页);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。
(三)2008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,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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